履约保函:是由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保证人核实后才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而保函就是利用第三方担保单位在市场的商业信用来对项目双方进行履约约束,在有第三方担保介入的交易当中,第三方担保会派出专业的风控,法务团队来进行交易双方的调控,保证甲方不出现以骗取保证金为目的的交易,也保证了一方不出现主观性的违约。当甲乙双方信任度不足以达成合作时,第三方担保的介入可以使得甲乙双方依靠第三方担保的商业信用进行新一轮的友好合作
另外保险本身存在一个索赔困难的问题,由于保证保险是可以移到二级市场进行主体交易,也就是在甲公司开具的保证保险,有可能需要到乙公司进行索赔流程,还有可能流出海外,目前在福建福州已经出具红头文件明令禁止保证保险代替保函使用。
保函中应当列明委托人、受益人和保证人的完整名称和详细地址,其中保证人的地址尤为重要,因为保函通常是受开立地的法律约束的。由于各国法律差别很大,许多国家的受益人只接受本国银行或其他机构开立的保函,因而许多外国的委托人只能通过本国银行请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或其他机构开立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