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或者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要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的单位,出据的诊断证明都应该被单位承认.实践中,主要是看请病假的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对于出据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要求,一般的县级或以上单位,都是要求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